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
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,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,毗邻松江大学城,占地面积1078.6亩,“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”已经形态初显。学院建立了以法学学科为主干,经济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、政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。在校学生8500余人,并与法国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日本等国家十多所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与交流。
为加快学院的建设与发展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[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]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全国诚聘各类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、专业教师及各类人员。
一、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
部门 |
专业 |
拟引进人数 |
引进教师要求 |
学历 |
职称 |
年龄 |
其他 |
法律系 |
诉讼法 |
1 |
博士 |
教授 |
50岁以下 |
学科带头人,有海外留学经历 |
诉讼法 |
1 |
博士 |
35岁以下 |
民商法 |
1 |
博士 |
30岁以下 |
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留学经历,取得德国、法国或意大利民商法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 |
国际法商系 |
国际经济法 |
1 |
博士 |
教授 |
45岁以下 |
学科带头人,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|
国际经济法 |
1 |
博士 |
30岁以下 |
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|
国际私法 |
1 |
博士 |
教授 |
45岁以下 |
学科带头人,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|
国际公法 |
1 |
博士 |
教授 |
45岁以下 |
学科带头人,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|
经济管理系 |
国际经济与贸易 |
1 |
硕士及以上 |
在贸易部门从事贸易实务工作1年以上,英语水平较高,能胜任贸易实务和外贸英语类课程 |
管理学 |
1 |
博士 |
能够胜任工商管理专业财务类课程或财务管理专业主干课程,具有学术领导能力 |
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|
社会保障 |
2 |
博士 |
讲师 |
35岁以下 |
英语良好 |
社会学 |
1 |
博士 |
35岁以下 |
英语优秀 |
社会工作 |
1 |
博士 |
35岁以下 |
英语优秀 |
社会科学系 |
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|
1 |
博士 |
35岁以下 |
应届博士生,马哲专业优先 |
外语系 |
翻译理论 |
1 |
博士 |
副教授及以上 |
40岁以下 |
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|
1 |
博士 |
副教授及以上 |
40岁以下 |
商务英语 |
1 |
博士 |
40岁以下 |
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内外工作经历 |
新闻传播与中文系 |
新闻传播学 |
1 |
博士 |
教授 |
50岁以下 |
学科带头人,有法制新闻研究成果者优先 |
新闻传播学 |
1 |
博士 |
讲师及以上 |
35岁以下 |
广电专业或有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|
汉语言文学 |
1 |
博士 |
35岁以下 |
具有国家普通话一级乙等或以上资格证;能够担任文秘类口语实训课程和语言类课程;科研能力强;英语程度高,能够开设双语课,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|
刑事司法系 |
监狱学(警体、警务技能方向) |
1 |
体育或警体专业硕士及以上 |
副教授及以上 |
45岁以下 |
监狱学(社区矫正专业方向) |
2 |
博士 |
50岁以下 |
监狱学 |
1 |
博士 |
50岁以下 |
法学(刑事狱内侦查) |
1 |
博士 |
50岁以下 |
体育部 |
乒乓球 |
1 |
硕士及以上 |
30岁以下 |
本科第一专项必须是乒乓球,科研能力突出 |
武术 |
1 |
硕士及以上 |
30岁以下 |
武术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,科研能力突出 |
卫生保健科 |
内科医生 |
1 |
大学本科及以上 |
主治医师 |
28—40周岁 |
有在二级以上医院综合内科工作经历 |
各相关部门 |
行政人员 |
7 |
硕士 |
30岁以下 |
学生工作办公室 |
专职辅导员 |
8 |
硕士 |
中共党员,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相关经验、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,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,思想政治专业优先。 |
二、招聘办法
1、报名
请至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网页“文档下载”下载并填写“《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》”,发至hr@shupl.edu.cn邮箱。报名截至2011年3月31日。
2.考核
(1)资格审查。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下发相应系部。
(2)初试。各系部收到初选应聘材料后,组织各专业专家组成招聘小组,进一步审核应聘人员资格,按照1:3原则确定初试名单。其中内科医生、行政人员、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,其余教师岗位以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考察。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、面试、试讲情况等综合要素打分,根据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初试合格名单。
学院各招聘部门将在2011年4月份组织初试,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。
(3)第二轮面试。在各系部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后,我院组织由院长牵头,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纪检部门负责人、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第二轮面试,并确定最终拟聘人员。
(4)政审。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(5)体检。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。
3.公示及录用
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、体检结果,报院长办公会审议。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,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公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,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三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
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到岗位后,其工资、奖金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彭老师景老师
上海政法学院
二○一一年二月